
(此公文筆流暢.即便英文程度低下如我.都還忍不住想把文章整個整理出來.)
摘譯
Phillips, Gervase. “In the Shadow of Flodden: Tactics, Technology and Scottish Military Effectiveness, 1513-1550.”
Scottish Historical Review, vol.77 (Oct., 1998): 162-182.
p.162
十六世紀的蘇格蘭軍事史是一段並不光彩的的歷史。1513年的福羅登戰役(Battle of Flodden)、1542年的索維莫斯戰役(Battle of Solway Moss)、1547年的平其戰役(Battle of Pinkie),屢次為英軍所敗,論者咸以為是蘇格蘭軍在戰術上與技術上的落後所致,當軍事革命(嚴格講這裡指的應該是十六世紀的軍事事務革命)在西歐發生的時候,不列顛群島上的戰爭藝術被認為相對地落伍。
軍事革命在戰術與技術上的改變有:使用小型火器的專業士兵出現、日趨複雜的火砲要塞(artillery fortification)的興築、軍事部門能夠執行更具有新的戰略計畫。這種改變同時擴大了戰爭的規模,也為社會帶來影響。依賴傳統民兵(Levy)的蘇格蘭,在戰術與軍事技術上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英國。這樣令人喪氣的景象必然無法引起太多史家注意。也容易使人認為,蘇格蘭乃自外於西歐的軍事革命。
p.163
英國在軍事技術方面的領先事實上,英國與蘇格蘭的戰爭本身與歐陸國家之間的衝突密不可分。1547年-1550年間,英國攝政松莫塞特佔領蘇格蘭期間,引來了使歐洲各國一流的士兵,不僅英軍雇用西班牙傭兵,法國也派遣名將率軍前來支援蘇格蘭,這場戰爭雙方都極力想擺脫中古軍隊的形象,運用當時尖端的軍事技術,英軍更構築了義大利式要塞(
trace-italienne),這在不列顛可是頭一遭。在圍攻這類工事的戰鬥中,圍內圍外皆集合了歐洲最頂尖的軍事思想與專業人才。英國因為最近一次在歐陸作戰的經驗,不僅雇用了大量的外國專才,並且致力於本土軍隊的近代化。長弓(longbow)雖仍是英軍民兵的主要投射武器,但與火繩槍(arquebus)搭配使用,英軍也開始訓練本土的士兵使用火槍,並儲存在倫敦塔以及格林威治。1547年亨利八世死時,武庫清冊上記載有火繩槍(demi-hake or handgonne)6700枝,騎兵用手槍(shorte goones for horsemen)275枝,此時弓兵在戰鬥中僅圍繞在近代化的長矛與火槍陣形周圍,充作單純的輕裝步兵(skirmisher)。
義大利式要塞
為蘇格蘭的落後辯護蘇格蘭努力在軍事技術上趕上英國,這足以證明蘇格蘭信任長矛與火槍時代(pike and shot era)的戰術與軍事技術。然而軍事上的失利使人認為蘇格蘭並不追求新的技術,論者以為蘇格蘭軍在福羅登與平其的長矛方陣實與在班諾本戰役(Battle of Bannockburn)中的相差無幾。但事實上,若非資源方面的無法配合,蘇格蘭實是置身於歐洲新軍事潮流中的國家。
役政蘇格蘭軍事效能的主要障礙是其陸軍的基本組織。一如英國,蘇格蘭軍的兵制採取雙元系統:一是貴族挾其部曲(retinue),一是動員民兵(levy)。然而蘇格蘭騷動的貴族執行對王室軍役義務的效能卻遠不如英國貴族。貴族既可以成立個人衛隊,但其部曲的規模與義務卻無明文規定,故這層封建義務的紐帶不足以保證王室能有足夠又可靠的軍隊。其次雇用傭兵的情況雖然存在,但為數甚少,十五世紀末,詹姆士四世(James IV)曾雇用了六十名日耳曼傭兵(landsknecht)。
p.165
徵集國內民兵的方式顯然較為可靠。十六至六十歲的役男皆有義務要在一年當中服役四十天。1513年的福羅登戰役是將民兵投入作戰的一個例子,但福羅登之敗,使民兵的戰力長期被質疑,故不再充作攻擊性武力。1522年到1523年間,蘇格蘭民兵不敢越境入侵英國,幾年之後成為慣例,民兵遂認為自身並不負有朝國外出擊的義務。至此蘇格蘭的民兵在實質上已成為純防禦的武力,但即便如此,從事防禦戰時,如平其戰役中,民兵斤斤計較於役期,其可靠性仍大有問題。
p.166
也因此蘇格蘭政府愈來愈需要以強制的方式使民兵就範,然而這現象也並非蘇格蘭獨有,古老的人身義務在英國也被打破,獨立的自由農(yeoman)質疑領主要求他們服役的權力,這正如在蘇格蘭,政府禁止高爾夫與足球,鼓勵百姓練武,在英國則鼓勵百姓習弓一樣。然而蘇格蘭民兵卻因為徵兵制裡的一個環節而使逃兵問題更加尖銳,那就是除了盔甲與武器由政府提供外,民兵在戰場上的糧餉需自負,這在英國是由政府負責,也因此影響了蘇格蘭軍延長戰事的能力。
p.167
蘇格蘭並非沒有專業的軍事人才,在法軍服役的蘇格蘭人從義大利戰爭中獲得許多經驗,有的則擔任法王護衛,法國還曾雇用過蘇格蘭輕騎兵,這正是法軍要建立輕騎兵部隊時可靠的資源。有的蘇格蘭人則在駐歐陸的英軍服役。其他還有蘇格蘭貴族參與耶路撒冷的聖約翰騎士團(St. John of Jerusalem),參與抗擊土耳其人的戰爭。至於邊區居民更是如此,英蘇邊境無休止的交戰,將當地人磨練成老練的戰士。
盔甲與軍服值得注意一點,蘇格蘭軍普通士兵的裝備並不粗陋,負責徵兵的郡長(sheriff)必須給士兵裝備夠好的武器與盔甲。士紳(gentleman)基本上都能獲得片鎧甲(plate armour),其他一般士兵多有外套(jack)與輕頭盔(sallet),片鎧甲多是自法國與尼德蘭引進的。然而福羅登戰後,蘇格蘭陸軍揚棄了片鎧甲,連貴族也不例外,這是因為蘇格蘭的重甲長矛兵在面對英軍穿戴鎖子甲或外套,較為輕捷的戈兵時,因太過鈍重而吃虧所致。然而到了平其戰役時,蘇格蘭軍從裝備來看幾乎分辨不出貴族與平民,有形成制服的趨勢。
p.169
長矛蘇格蘭不僅在軍服上追求標準化,在武器方面復亦如是。除了保留少數的戰斧單位,蘇格蘭低地的部隊仍以長矛方陣為主,這樣的配置正與歐洲的軍事潮流相符合。斧戟類兵器可在混戰中發揮效果,尤其當騎兵衝破步兵陣形時。直到十八世紀,高地戰士還用洛洽伯鉤斧(Lochaber axe)對付英國騎兵。

洛洽伯鉤斧
長矛的使用,實足以證明蘇格蘭軍隊朝近代化努力。在十五世紀後期,瑞士步兵以使長矛成為歐洲首要的衝擊性(shock)武器。十四世紀瑞士人用戟(halberd)連敗奧地利重騎兵而獨立,他們以步兵方陣發動快且狠的攻擊來取勝,這種戰術導因於瑞士的社會結構,山區國家無力在戰場上長久支撐大軍,需要儘快復員士兵回去務農,加上缺乏騎兵,瑞士步兵乃成為全歐最能發動有力衝擊的步兵。
進入十五世紀,瑞士步兵的戰術更加發達,同時也發現了出外擔任傭兵的經濟潛力,1422年,持戟的瑞士步兵在阿貝多(Arbedo)出乎意料地為義大利徒步騎士用騎矛擊敗後,使他們開始採用長矛,瑞士的長矛方陣比起中古時代的蘇格蘭長矛方陣(schiltron)要來的複雜,每個方陣與周圍的輕步兵密切配合,本身則既彈性且富機動力。普通的一大群矛兵固然能在靜止時抵擋騎兵衝鋒,但在戰場上的機動力嚴重受限。優秀的長矛步兵,如瑞士步兵或日耳曼傭兵,具有高度的凝聚力,能靈活地迎擊敵軍騎兵,在戰況不力時且能有秩序地退走。
p.170
長矛方陣如善加運用,足以擊敗擁有砲兵、重騎兵、火槍兵、弓兵、長矛兵的富國軍隊。瑞士人三敗布艮地公爵勇敢者查理(Charles the Bold)的軍隊即是顯例,其軍隊在當時的歐洲不論在組織與技術上皆屬一流,但布艮地軍的火槍兵與弓兵卻擋不住瑞士步兵方陣的進攻。蘇格蘭與之相似的是法定四十天役期,戰爭必須速戰速決,同時蘇格蘭又面臨對手在軍事技術上的進步,不僅是長弓的威力,由於十五世紀騎矛支架(the lance rest)的發明,英國騎兵遂在薔薇戰爭(Wars of the Roses)中復興,而重新扮演在戰場上的主動地位。十六世紀時亨利八世更雇用日耳曼手槍騎兵(
reiter)、布艮地重騎兵、甚至是邊區輕騎兵來補足本土重騎兵的不足。至1547年,松莫塞特侵入蘇格蘭時,一萬六千名英軍當中有四分之一是騎兵。
p.171
故蘇格蘭在面對英國時,戰術上的困境與與瑞士遭遇布艮地時相似,亟需一個能同時對付騎兵與弓兵的戰術機制,班諾本戰役後,來自英軍的最大威脅不是騎兵,而是弓兵,故十五世紀時蘇格蘭人試圖發展弓兵,但收效有限,長矛才適合蘇格蘭人的需要,面對英軍時,既能有效阻擊騎兵,且能迅速朝弓兵與戈兵進攻,而蘇格蘭人所仿效的,正是瑞士人的作戰模式。因為他們有使用長矛的傳統,故能夠精進長矛的戰術。在福羅登戰役後,杜漢主教(Bishop of Durham)指出蘇格蘭軍推進時「秩序極為良好,有阿拉曼(Almayne)人之風。」能有如此的表現,當是戰前四十名法國軍官的訓練所致。蘇格蘭所接受的,是當時歐洲最強大步兵的戰術與裝備,他們以瑞士及日耳曼的步兵為模範。這種戰術能夠取勝,則在採取攻勢當時的戰術需要長矛做這種運用,用來逐退敵軍的步兵,阻擊敵軍的騎兵,這是傳統的蘇格蘭長矛方陣所沒有的。故我們可以說,十六世紀的蘇格蘭軍使用長矛,絕非仍因襲於中古時代的戰術。
p.172
然而這種陣形有項基本缺陷,就是必須以密集陣形快速進攻。1503年,瑞士步兵方陣受阻於西班牙軍部署了各式槍砲的壕溝陣地而慘敗。1515年的馬里尼亞諾戰役(battle of Marignano),受法軍重騎兵阻擊而停下腳步的瑞士步兵方陣,緊接著遭受敵軍砲火的嚴重打擊,這更是日後平其戰役的先例。故即便在瑞士人手中,瑞士步兵方陣仍舊不是無敵,特別是遇上駐有富紀律士兵的壕溝陣地。但在缺乏障礙阻擋的開闊地面上,長矛方陣仍然有其可怕的威力。
所以,只要蘇格蘭人能握有擇定戰場的主動權,使用長矛便不成問題。福羅登戰役中,詹姆士四世雖然因為薩里伯(Earl of Surrey)部隊的迂迴而失了先機,然而仍有不小的勝算。接仗之初,英軍的前鋒(vanward)為其迎面的蘇格蘭軍重創,弓箭無法對蘇格蘭軍造成傷害,但當雙方進入肉搏戰時,英軍的戈卻佔了較靈活的優勢,如1512年的拉文那戰役(Battle of Ravenna)中,西班牙劍士大破持長矛的日耳曼傭兵一般。
長矛方陣的戰術有著置之死地而後生的特性,若序戰失利,後續的戰況將極為艱難,對業餘的民兵而言更是如此。故如果長矛戰術是個賭局,面對來自敵軍的箭雨,進攻絕對比防禦有機會,因此詹姆士四世指揮的瑕疵在於他錯過進攻的良機,實際上他絕對必須發動進攻。
p.173
艾倫伯爵(Earl of Arran)在平其戰役中的作為也是如此,他令長矛方陣放棄原來穩固的陣地,發動缺乏其他兵種協同的進攻,這是因為面對在側面與正面都面對了英軍的砲火,蘇格蘭的陣地已極難防守,而騎兵於前一天已遭受重創,故無法掩護步兵撤退,在不能撤退的情況下,艾倫伯只剩下對英軍進攻的選項,然而在英軍騎兵奮不顧身的阻擊下,松莫塞特得以從容布置槍砲,給予蘇格蘭軍致命一擊。艾倫最終臨陣脫逃,但當日蘇格蘭軍的瓦解,不在戰術上的失敗,而是士氣的崩潰,戰術上蘇格蘭軍的表現並不差。
火砲除發展長矛戰術,蘇格蘭頗致力發展火砲,在蘇格蘭最早使用的火砲,是愛德華三世麾下英軍所用的攻城砲,蘇格蘭人在1380年代以後也開始用砲。十五世紀開始小規模自製鍛鐵砲(wrought iron gun),重型的攻城砲則仍須自外域輸入,例如尼德蘭。火砲的出現,使詹姆士二世得以壓制黑道格拉斯之亂(rebellion of the Black Douglases)並收復英國所佔領土。最著名的蒙斯梅格(Mons Meg)巨砲,是1457年由布艮地的好人腓力(philip the Good of Burgundy)贈與蘇格蘭,據稱可將五百磅石彈拋射達兩哩遠。

製桶法製成的鍛鐵炮
p.174
詹姆士二世死於圍攻時的火砲膛炸,這場意外並不能阻斷繼位的詹姆士三世發展火砲的企圖,他努力爭取法國的鑄銅炮,並打算在愛丁堡設廠製造,然而成果有限。詹姆士四世則與前任不同,自法國引進砲師,也任用本國傑出的砲師,火砲雖仍進口,但在他建立的龐大砲兵陣列中必有自製的火砲,詹姆士四世所建立的砲兵不僅震驚英國,也迫使北方叛軍歸順。1496年一度入侵英國,使蘇格蘭軍發展出可靠的方式來運送火砲,是役中蘇格蘭軍並不孤軍深入,只在沿邊搶掠,削弱邊塞,這是考慮到火砲對他們而言極為貴重,沒有丟失的本錢,蘇格蘭軍在英國援軍抵達前便先行撤退,這次行動證明了火砲能自愛丁堡同步與行軍陣列前進。
蒙斯梅格巨砲
p.175
要塞因此十六世紀的蘇格蘭已建立起火砲的傳統,連要塞中也設置了火砲,既已肯定了火砲的效力,而1547年後,英法兩國工程師不約而同將義大利式堡壘引進蘇格蘭,這便是砲兵對要塞產生衝擊的最佳證明。既有的堡壘改建,新式的堡壘建立,沿牆設置火砲,降低塔樓高度,並在頂端設置砲位。泥土再度成為要塞建材,為的是減緩砲擊的破壞力。
p.175
槍枝有少量的手銃(hand-gun)在十五世紀時蘇格蘭陸軍中出現。十六世紀前半,火繩槍(arquebus)取代了弓而成為低地人與邊民(Lowlandwers and Borders)重要的投射武器。然而蘇格蘭的製槍工業與製砲業一樣開展不易,但即使如此,仍舊獲取了令英國憂心的數量。雖然平其戰役中蘇格蘭軍甚少配備槍枝,但其他證據顯示他們擁有的槍枝並不少。1542年由瓦特林賽爵士(Sir Walter Lindsay)所率兩千士兵當中有五百人攜有火繩槍,而在索維莫斯戰役中的一萬六千蘇格蘭軍,更裝備了許多火器。大量的槍枝乃是由法國所供應,尤其在英軍入侵前夕。而在英軍佔領期間,法國的支應亦未斷絕。
p.177
一方面法國將火器輸入蘇格蘭,一方面英國人也給忠於英王的蘇格蘭叛軍裝備火器。而平其戰役後,英國在蘇格蘭部署了可觀的西班牙籍火槍騎兵(mounted arquebusier),蘇格蘭軍則迎頭趕上,自法國引進同樣的作戰方式,1548年,一批英軍便被一千名蘇格蘭的火槍騎兵趕上海船。

使用卡賓槍(carbine)作戰的火槍騎兵
騎兵
蘇格蘭重騎兵的實力向來不如英國。十二世紀的蘇格蘭王曾經承認自己軍隊缺乏使用騎矛的重裝甲騎兵,而這種部隊的訓練與裝備也的確是蘇格蘭這一個小國重大負擔,但更大的問題是蘇格蘭缺乏適合的馬種。因此,在1298年福爾科克戰役(Battle of Falkirk)後,重騎兵幾乎在蘇格蘭絕跡,直到十六世紀前半,詹姆士五世著眼於英國騎兵實力的日漸增強,開始自丹麥輸入大型馬以改良品種,但未能立即收效,1548年時,蘇格蘭的騎兵仍遠遜於英國的半槍騎(demi-lance)。詹姆士五世的努力直到十六世紀後半才發生效果,在尼德蘭服役的蘇格蘭旅當中包含了槍騎兵(lancer)、火槍騎兵與胸甲騎兵(cuirassier)。
p.178
十六世紀前半,蘇格蘭所能倚賴的,就只有邊區的輕騎兵而已,當時的法國人指出,蘇格蘭的邊區輕騎兵沒有片鎧甲,穿的多是鎖子甲,騎乘的是駑馬或小型馬,騎矛也短且窄。蘇格蘭的輕騎兵與英國的邊區輕騎兵在同一個地區廝殺下各自成長,他們是最佳的偵察兵,也最適合小規模戰鬥。但就如在平其戰役中與英國半槍騎接戰的結果,他們絲毫不是與重騎兵肉搏的對手。
因此,火槍騎兵的出現是一項創舉,在馬背上使用小口徑火器,打破了蘇格蘭在騎兵方面的劣勢,輕騎兵可以在重騎兵近身前將其擊倒,此外也開始供應手槍(pistol)給騎兵使用,1548年,不列顛首度有使用手槍的紀錄,一名法軍手槍騎兵在戰鬥中射殺了英軍的重騎兵,而被擊中的英軍騎兵在倒下前還是奮力撂倒了開槍的法軍。這樁偶發事件的重藥性,在於新軍事科技傳布到不列顛群島的速度之快。簧輪手槍(wheel-lock pistol)在1540年代方才成為日耳曼騎兵的標準裝備,而法國在1547年引進簧輪手槍之後,幾乎是立刻轉而傳入蘇格蘭。就如同以長矛對付長弓與戈(bow and bill),以槍枝對付英國重騎兵,具有更重大的意義。然而,蘇格蘭資源的短缺,限制了新技術的效果,不過這已足以證明蘇格蘭支持歐洲新戰術與軍事技術的發展。

簧輪手槍
p.179
對高地部落的影響
有美國史家認為愛爾蘭與蘇格蘭高地並沒有受到軍事革命的影響:當地戰士注重速度、機動力與衝擊力。這對長矛與火槍時代(pike and shot era)歐洲陸軍的主流相比是背道而馳的,高地戰士放棄了弓箭而使用戰斧,採取攻勢戰術,足以擊破英國及低地蘇格蘭最精銳的部隊。

十八世紀的高地戰士
事實上此一分析有些錯誤,十六世紀的高地戰士並非衝擊型的部隊(shock troops),在福羅登戰役中,高地戰士衝向英軍反被英軍的蘭開斯特郡民兵(Lancasterian shire levy)衝散;平其戰役中負責衝擊的乃是低地的長矛兵,高地戰士是弓兵,這又與高地人鄙視弓箭的說法相出入,高地弓兵不但沒有前進,反而被英軍艦砲所擊退。如欲以十六世紀的例子證明十八世紀的詹姆士黨(Jacobite)復辟軍的塞爾特戰術乃是一脈相承,實有其困難。
p.180
高地式攻擊(Highland charge)一詞始於1642年。此戰術是基於重型火繩槍(musket)作為攻勢武器,結合劍與盾(sword and target):高地戰士先迅速朝敵人前進,短距離開槍後持劍迎面攻擊。事實上此一戰術源自於十六世紀上半的歐洲步兵,1545年法國與義大利的火繩槍兵正以此戰術攻擊英軍。而英軍的西班牙與義大利傭兵也曾以這種戰術與蘇格蘭人交戰。劍與盾的使用則得自於當時歐洲人對羅馬人的模仿,最早見於十五世紀中的義大利,後來馬基維利的大加提倡,列舉1512年西班牙劍士在拉文那(Ravenna)大勝之例。故其他國家或多或少地加以模仿,即便1547年的平其戰役中,雙方陣營都有劍士的配置,故劍與盾戰術傳往高地式有可能的,十七世紀中出現的高地式攻擊,只是證明歐陸戰術傳往蘇格蘭高地較慢,同時其他的歐洲軍隊已經揚棄了這種戰術,故顯得與眾不同。綜此,蘇格蘭高地不例外的也受到了歐陸軍事發展的影響。

高地式攻擊
p.181
蘇格蘭高地戰士與低地軍隊的裝備往往不同,低地領主在戰鬥中常穿著片鎧甲;高地頭目穿的卻是鎖子甲。低地兵偏好鎖子甲,高地戰士則常穿拼布或鹿皮外套。輕便的衣物帶有偽裝的考量,它反映了高地部落間的衝突實際上是無數的埋伏與小規模戰鬥,百人以上的作戰則甚少:先是雙方弓箭的交火,帶弓箭耗盡則開始肉搏,是個別的相殺,要的是高度的武器技能,但少單位的凝聚。因此高地戰士不適合擔任操作長矛、採密集隊形的部隊,我們看到1544年的文獻中提到的高地戰士,善用的是弓、雙手劍(two handed sword)以及丹麥斧(Danish axe)。
p.182
結論蘇格蘭人為求跟上軍事革新的腳步,他們所面臨的困難並不阻礙他們繼續支持長矛與火槍時代新的戰術系統。這樣的支持反映在戰術與裝備方面,蘇格蘭的軍事建設雖力圖與歐陸同步,但還是因資源的不足所限制,但以長矛為主體的攻勢戰術,至少仍提供了蘇格蘭人對抗英國協同戰術的一個希望。
1513年到1550年間蘇格蘭在軍事上的轉變似乎不比英國顯著,這實是敗戰陰影的籠罩使然。然而,在1513年的福羅登戰役時,蘇格蘭軍沒有騎兵、長矛方陣且被英軍戈兵擊破;到了1548年卻能以馬上火繩槍兵與英軍騎兵打機動戰,蘇格蘭的長矛方陣也使英軍騎兵的衝鋒淪為自殺攻擊,槍枝數量的增長更不待言。
法國的存在更是他們近代化的驅動力。其給予蘇格蘭在國防上的贊助,法國的金錢、軍隊、裝備,加強了蘇格蘭抵抗松莫塞特入侵的力量,也使蘇格蘭軍從平其戰役的慘敗中恢復過來,蘇格蘭再度恢復了軍事上的信心,在收復失土的無數小規模戰鬥中,蘇格蘭人證明了他們也能適應新的軍事變革。一個世代之後,蘇格蘭人中將成為遍及全歐,最有能力的傭兵之一。
延伸閱讀1513年的福羅登戰役1547年的平其戰役